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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住房"全面限购:在建在售项目不得卖

时间:2017-03-27 15:31 作者:admin 点击:

中新网北京3月26日电(记者于立霄)26日晚间,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该《公告》要求,在建在售商办项目不得卖给个人;商业银行暂停购房贷款。

《公告》指出,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将不予批准。

北京“商住房”全面限购:在建在售项目不得卖给个人    

资料图:楼市项目。中新社发 张云 摄

《公告》要求,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公告》还规定,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并出售给个人的,个人应符合名下在京无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并连续五年缴社保或纳税。

商住房是指将商业、办公用地改建成为住宅形式的项目。此类住房不能落户口,不能使用学区等住宅配套,只有40年或50年的产权。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自2011年北京执行限购政策后,给了商住房市场空间。由于价格的优势,使得商住房的投资属性变得非常强劲。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尹飞指出,由于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以及住宅价格较高,不少人将购买小面积商业办公项目,作为投资或者过渡性居住。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把商业办公项目设计、开发建设成住宅对外销售。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李文杰认为,此次商改住新政出台,将全面遏制商业办公用房市场的不正之风,商改住这个商不商、住不住的怪胎,将告别北京市场,成为历史。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限购后,商住房流动性会非常差,将从“香饽饽”变成烫手山芋,也使得此类物业或者难以交易,或者出现价格明显下滑。

延伸阅读:北京11家房产中介被关停

北京自3月18日开始实施楼市新政后,市住建委执法部门严查房地产中介市场,惩治问题房地产中介机构。3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新政实施的5天里,市住建委已对138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了检查,11家违规中介被关停。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执法检查中被责令注销备案、责令关停的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主要存在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唯家中介公司德茂小区店、辰明中介公司果园店被当场摘牌关停。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住建委将继续严查房地产中介市场,重点查处违规代理“天价学区房”,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参与炒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链接:被责令关停的11家中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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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昨天发布对本市61个市级部门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审计部门数量比去年增长了50%。审计显示,2015年本市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绩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发现,多部门政府采购不符合规范;提前支付项目繁多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多部门政府采购不合规范

审计发现,不少部门存在政府采购不符合规范的问题。 比如市人影办属于购买政府采购规定标准限额以上服务的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852万元。市城管所属科技信息中心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部分设备购置支出事项,没有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18.8万元。市粮食局所属经管学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部分设备购置支出事项,未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购置,涉及资金26.66万元。

此外,多家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比如,市地税局本级设备购置费等支出事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4998.2万元,其中,有4749.34万元设备购置支出在预算执行中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市食药监局本级及所属2个单位设备购置费、会议培训等支出事项,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4642.21万元。市气象局所属市人影办部分采购事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2552.5万元。

四部门房租收入用于经费

审计发现,多数部门都存在少编收入预算的情况。比如,市农业局少编事业收入等非财政补助收入预算8051.19万元;市文化局和所属非遗中心、活动中心2个单位少编其他收入等非财政补助收入预算1339.6万元。

在非税收入征缴环节,4个部门将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坐支1558.95万元,用于补充基本经费、办公经费等。比如,市旅游委取得房租收入等非税收入371.96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并全部坐支,用于补充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市粮食局本级及所属经管学校未经市财政批准对外出租房屋。
两部门因公出国超支152万

审计发现,“三公”经费管理环节存在问题。比如,2个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超出预算数152.76万元。

其中,市旅游委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14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市旅游局变更为市旅游委后部门职能和工作职责发生了转变,同时加大了海外推介力度,出国(境)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市文化局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8.27万元。超支原因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年中追加配合外事交流工作事项,导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加。

此外,9部门“三公经费”在核算中少计支出63.28万元,影响了“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准确性。如市文物局所属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石刻馆2个单位少计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1.49万元。市统计局和所属2个单位少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三公”经费支出2.5万元。市安监局少计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8.19万元。

“疏堵”预算不细化涉2亿

审计还发现,市卫计委本级20个项目申报内容不够具体,涉及资金11215.69万元。所属首都儿科研究所4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未实现绩效目标,涉及资金880.05万元。

市交通委3个5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没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或指标不可衡量,未提交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涉及资金82295.26万元。“疏堵工程”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资金20000万元。

市工商局本级和所属西城分局部分资产闲置,涉及资金582.75万元。市国资委提前支付2016年度房租费、物业费、租车费等,涉及资金229.60万元。市文物局所属石刻馆和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2个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多报办公用房面积,多申领公用经费59.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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